光
電效應是指物質吸收光子並激發出自由電子的行為。當金屬表面在特定的光輻照作用下,金屬會吸收光子並發射電子,發射出來的電子叫做光電子。光的波長需小於
某一臨界值(相等於光的頻率高於某一臨界值)時方能發射電子,其臨界值即極限頻率和極限波長。臨界值取決於金屬材料,而發射電子的能量取決於光的波長而非
光的強度,這一點無法用光的波動性解釋。還有一點與光的波動性相矛盾,即光電效應的瞬時性,按波動性理論,如果入射光較弱,照射的時間要長一些,金屬中的
電子才能積累住足夠的能量,飛出金屬表面。可事實是,只要光的頻率高於金屬的極限頻率,光的亮度無論強弱,電子的產生都幾乎是瞬時的,不超過十的負九次方
秒。正確的解釋是光必定是由與波長有關的嚴格規定的能量單位(即光子或光量子)所組成。這種解釋為愛因斯坦所提出。光電效應由德國物理學家赫茲於1887
年發現,對發展量子理論及波粒二象性起了根本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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