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與創造發明是應用自然規律及人類的創造,解決技術領域中特有問題而提出創新性方案、措施的過程和成果。產品之所以被發明出來是為了滿足人們日常生活的需要而發明出來產品。提供加工製作的新工藝、新方法,機器設備、儀表裝備和各種消費用品以及有關製造工藝、生產流程和檢測控制方法的創新和改造,均屬於發明。集思廣益是一種有效的創造方法。創造學家在此基礎上創造了一種科學的開發創造性設想的創造技法——智力激勵法。俗話說:「需要為發明之母」。然而,發明都是因需要而產生的嗎?多數人認為科技創新的因素包含 心理因素、知識因素、社會經濟因素與文化因素等。主要還是為了人類有這個需求。